沿革
2005年4月,由11家網路廣告及媒體產業的經營人員共聚一堂,一同針對未來台灣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當下之運作與未來的發展互相交流意見。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產業在台灣發展已經有十年以上的光陰,在這十年當中由於產業的快速成長、相關技術不斷推陳出新、網路普及率以及寬頻用戶的大幅增加,不斷的改變網際網路廣告及媒體產業的運作方式,特別是網路廣告的格式,由十年前的簡單的Gif動態圖檔格式開始,不斷的進步到Rich Media豐富媒體、Flash並且已經到了寬頻影音多媒體的網路廣告時代,另一方面搜尋行銷、關鍵字廣告等以成效為計價方式的廣告模式更在短時間內席捲全球。在網際網路廣告及媒體產業的急速發展過程中,相關於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運作的各種廣告規格、廣告尺寸、廣告技術、廣告效果評量方式與標準、媒體調查、廣告媒體操作工具等,也因此呈現百家爭鳴的現象,進而造成業界標準不一,導致廣告客戶對於網際網路廣告行銷投資的困擾,更進而影響整體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的發展。相較於美國早在1996年便創立的網際網路廣告局(Internet Advertising Bureau,簡稱IAB),並藉由這一個平台統合業界意見,協助規劃各項廣告規格、尺寸及評量方式等標準,進行各項相關市場及廣告形式研究,舉辦相關論壇以及透過各項工作小組持續觀察與領導產業發展,並且與全球知名的事務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簡稱PwC)合作,每季進行美國網際網路廣告市場調查,公布廣告市場份額以及相關分析資料。目前IAB已經發展到全球22個國家。
反觀台灣的網際網路廣告相關產業在這10年來,一直未能在業界中達成共識,成立類似的公協會組織或者在台設立IAB的分支機構,以做為台灣網際網路廣告及媒體相關業界意見交流的平台,並能協助業界發展相關標準建議或評量指標,也因此,造成這10年間,台灣的網際網路廣告市場充斥著標準混亂與不良競爭的令人憂心的狀況,相較於相鄰的其他國家,在網際網路廣告及媒體產業已經後發而至並且超越台灣發展的現況,更另相關業界一致憂心台灣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產業未來的發展。
為此,上述聚會成員乃在當時決議籌組台北市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協會(Taipei Internet Advertising and Media Association, 簡稱IAMA),期望能經由此一組織凝聚產業共識,建立相關標準與產業秩序,使廣告客戶、廣告代理商、媒體代理商、網路行銷公司及網路媒體業者能在良性互動中一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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